河北新规:12层以上住所每栋楼至少设两台电梯
日期: 2024-03-15 作者: 行业资讯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逐渐加强住所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告诉》,要求,乡镇新建、扩建、改建住所层数在12层及12层以上的,每栋楼设置电梯不该少于两台,且其间一台要能够包容担架,其轿厢深度不小于1.8米。
告诉清晰,乡镇新建、扩建、改建住所的规划规划的详细计划,但凡规划主管部分在《住所规划标准》(GB50096-2011)施行(2012年8月1日)后同意的,建造(包含房产开发)单位和规划单位在住所工程建造和规划中要严厉执行《住所规划标准》,确保各项技术标准和要求落到实处。
省住建厅要求,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组织在住所工程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中,要严厉检查《住所规划标准》中各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违背强制性条文以及不符合标准规则的规划标准的,要催促整改执行,拒不整改或不按标准执行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合格书。对不符合《住所规划标准》要求、未经检查合格的施工图规划文件,规划部分不予颁布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部分不予颁布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分不予处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