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大新楼盘的电梯将升级:新住宅电梯设计4月起执行
时间: 2024-03-16 11:25:42 | 作者: 自动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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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0年2月24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逐步提升高层住宅设计品质,针对部分高层住宅出现候梯时间长、担架进出不便、噪音干扰等问题,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的通知》(闽建科[2019]15号,详见附件)转发给各设计单位、审查机构,请各相关的单位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海西房产网查询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的通知》系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
通知要求,福建省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相关的单位在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高层住宅电梯设计。
电梯设计优化主要有六大方面:优化户梯设计、合理设计电梯参数、人性化布设电梯、提高担架电梯适用性、防止电梯噪音干扰和加强防雨防水措施。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2020年4月1日之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建筑项目,鼓励执行本规定。
这也意味着,从今年4月起,福建全省范围内的高层住宅电梯设计将执行新的设计标准。未来市民入住的新的楼盘和社区,所安装的电梯在每个方面都有了全新的优化和升级,乘坐电梯更安全和舒适。
为进一步提升高层住宅设计品质,针对部分高层住宅出现候梯时间长、担架进出不便、噪音干扰等问题,在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高层住宅电梯设计通知如下:
(一)优化户梯配比。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电梯数量不应该少于2台,且各单元内每部电梯平均服务户数不多于75户;25层及以上每单元每层户数多于5户的,电梯数量不应该少于3台,且各单元内每部电梯平均服务户数不多于70户;36层及以上每单元每层户数多于5户的,电梯数量不应该少于4台,且各单元内每部电梯平均服务户数不多于65户。
(二)合理设计电梯参数。高层住宅电梯设计应最大限度地考虑服务人数、候梯时间和高峰期最大运容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电梯的载重量、速度等主要技术参数,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
(三)人性化布设电梯。电梯布置应提供方便的路径让住户由各机动车、非机动车库进入电梯厅,到达各层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停靠,有地下汽车库的高层住宅,每台电梯均应通至地下汽车库。除消防电梯外,其他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分开布置的电梯应设置到站联动提醒装置,以提高使用效率。18层及18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各单元的电梯应至少有一组不少于2台成组布置。公用电梯侯梯厅应设在公共空间,便于定期检验检修,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四)提高担架电梯适用性。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应设置电梯的高层住宅,每单元应设置不少于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的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600mm(宽)×1500mm(深)或者1100mm(宽)×2100mm(深)。若电梯轿厢尺寸不满足上述要求,设计单位应提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相应依据,并在大样图中明确担架尺寸、轿厢尺寸、担架活动轨迹示意。
(五)防止电梯噪音干扰。住宅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对应的隔声、减振降噪的构造措施。
(六)加强防雨防水措施。电梯厅不宜采用向室外开敞形式布置,电梯轿厢地面在各层所停标高应较各层电梯厅楼地面完成面高15mm,并在电梯门洞处以缓坡平顺衔接。
(一)设计单位应加强对高层住宅电梯设计回访工作,一直在优化建筑垂直交通设计。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电梯设置数量、位置、是否标明主要技术参数、可否容纳担架还有是不是采取对应必要的隔声、防水、减振构造措施等设计情况做审查,对不满足规定的要求的不得发放审查合格书。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质量检查等工作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