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买100㎡只得70㎡!住建部新规:住宅按套内面积算
时间: 2024-04-18 09:17:58 | 作者: 住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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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给水工程建设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
据征求意见稿提出,制订本规范是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住宅项目安全、适用、宜居、绿色和耐久,规范住宅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术措施。
本规范的制定是对住宅项目的强制性要求,适用于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另外,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
从上表可见,结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不低于50年,地下室防水不低于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3.2.3居住街坊的附属道路与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应形成完整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并应与城市及镇区道路的步行系统无障碍衔接。
建筑高度不超过18m时,公共楼梯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建筑高度超过18m时,公共楼梯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公共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且同一个楼梯梯段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应一致,不应采用螺旋楼梯或弧形楼梯;
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当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5.1.2住宅建筑结构一定要进行抗震设计,且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类。住宅建筑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且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且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为1.50m×1.60m,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不应少于1台;
2018年8月,新华社对此发表评论《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指出,诚然,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样的做法是合理的。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我们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2018年9月14日,新华社发表调查文章《买100平米得70平米:公摊面积7大乱象》指出,在当前全国房价企稳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100平方米得70方米”,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记者正常采访了解到,公摊面积“猫腻”极度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部分业内专家觉得,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及服务收费争议由来已久。他们建议,从制度上堵住现行法规漏洞,考虑适时引入国际通行的以套内面积为单位的房屋计价体系。
新华社文章指出,调研显示:国际通行的房屋交易计价单位多为所见即所得的套内面积,国内对此虽无统一规定,真实的操作中却普遍采用建筑面积计价。但时至今日,都无法律和法规对“公摊面积”做出明确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