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电梯安装公司安排员工取得从业证质监局:将撤销
时间: 2024-03-03 23:32:54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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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山东菏泽的刘奇(化名)向澎湃新闻()反映,2014年他在江苏常州一家电梯安装公司工作、负责电梯的安装维修时,未经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就拿到了该岗位必需的、只有考试合格后才会颁发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公司说“证书是买来的”。
12月14日,澎湃新闻向刘奇所在公司、江苏华恒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了解到,刘奇的证书确实并非其本人考试取得,而是公司安排人“”后获得的——因为当时刘奇人在山东,不方便来江苏常州参加考试。
该公司总经理沈为农说,这种电梯安装维修的工作一般都是“师傅带徒弟”的培养模式,就算没参加相关考试,平时师傅带着,徒弟也不大会出差错,“此现状在建筑行业很普遍。”
沈为农说,刘奇此举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刘奇之前受了工伤,但是理赔数额还未与公司谈拢,因此刘奇想要通过对媒体爆料来向公司施压索赔。
江苏省常州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澎湃新闻回应称,电梯安装修东西的人需先报名,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如果查明该证确实是作弊或者其他欺骗方式获得的,将会予以撤销,“但由于考试时会核查身份证,所以正常情况下不会有现象。”至于是否会对安排的相关公司做处罚,该局并未作出回复。
据刘奇介绍,他是山东菏泽人。2014年5月开始,他在江苏华恒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作。这是一家以电梯、自动扶梯等安装、维修、保养为主业的公司,而刘奇的工作则是在全国各地安装和维修电梯。
电梯属于特定种类设备,根据《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的人需要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
据刘奇介绍,当年6月,他就拿到了《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但是他并没有参加过相关考试,只是把身份证复印件给公司寄了过去。公司给他们的说法是“证书买来的”。
在全国特定种类设备从业人员公示信息查询平台上,澎湃新闻记者查到了刘奇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该证书的类型一栏写着“作业人员——电梯作业”,聘用项目为电梯机械安装维修,聘用期4年。该证书由江苏省常州市质量监督局颁发,则是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对此,刘奇所在的公司、江苏华恒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刘奇确实是在他们工作,当时由于他人在山东,赶来江苏考试不方便,因此公司才安排别人。
该公司总经理沈为农解释说,电梯安装维修的工作一般都是“师傅带徒弟”的培养模式,就算没参加相关考试,公司都会给他们进行安全培训。加上平时有师傅带着,徒弟也不大会出差错。
沈为农说,刘奇为何会向媒体爆料此事,是由于他和公司之间有工伤理赔的矛盾,“他是想索取更多的赔偿金。”
据沈为农介绍,2014年刘奇开始在该公司工作,是其表哥从山东老家带过来的,在全国各地安装和维修电梯。2015年6月,刘奇在工地上干活儿时,由于未佩戴安全设备从电梯井掉了下来。
从那以后,该公司一直在积极努力配合其治疗,“我们当时就把他送去医院了,该做的手术我们都做了,医院也住了1年多,他要求做的伤残鉴定也做了,也申请了工伤理赔,就是想着他是个农民工,出来挣钱也不容易。你说,凭心而论,我们做的够意思了吧?”
沈为农说,刘奇要求赔偿200多万,公司没同意。“按照六级伤残,其实我们只用付30多万,但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答应给他50万。”
不过,刘奇说,虽然该公司前期确实给他付了医疗费,但是他从电梯井掉下来后,把腰摔坏了,因此性功能受一定的影响,现在要做性功能助勃器的手术,公司却明确表态不让他做,“因为他们不想付费用”。
据刘奇提供的劳动能力检验判定的结论通知书显示,刘奇的伤残等级经评定为六级伤残。
刘奇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发证单位是常州市质量监督局。那么,该公司安排他人,作为主管单位的常州市质量监督局难道未曾发现吗?
常州市质监局向澎湃新闻回应说,如果核实后,该证书确实是由考试作弊或其他欺骗方式获得的,会对已发证的依法予以撤销。
常州市质监局特定种类设备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电梯安装维修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申请报名,在常州市质量监督中心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拿到证书。“考试时需要携带身份证进行核实,不大也许会出现的情况。”
至于该局是否会对华恒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常州市质监局并没有给予正面回应。
据新华网2015年7月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的信息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电梯总量已达360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电梯安全事故却时有发生。其中,维护保养和管理的问题多多。
广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处长杨延晖在接受各个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现行《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偏重于对电梯制造、维保单位做事前资质管理,但对日常工作并没有考核机制,部分维保单位通过降低服务的品质、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形成“劣胜优汰”的外部效应现象。一些物业公司出于减少相关成本的考虑,倾向于选择价格更低的维保公司,对电梯维保缺乏监督动力。
据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的人介绍,2014年全国共发生49起电梯事故,37人死亡,其中18人是电梯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余为电梯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