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新建住所修建二层以上至少设置一部电梯
日期: 2024-01-20 作者: 新闻动态
住所和城乡建造部近来就《住所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关于新建住所修建电梯设置,征求意见稿要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所修建,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该小于1.40米,宽度不该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上高度应为0.85米至1.10米。
征求意见稿提出,关于公共楼梯的设置,楼梯扶手高度不该小于0.90米;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一定要采纳避免掉落和儿童攀爬的办法。关于配套设备,住所项目应配套建造机动车泊车场所;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住所项目所在的区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归纳确认,并应契合以下规则:应装备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或预留装置条件;应设无障碍泊车位。
在场所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会集绿洲宽度不该小于8米;会集绿洲中,在规范的修建日照暗影线规模之外的绿洲上积不该该少于三分之一,并应设晚年人和儿童活动场所。此外,住所修建应配建隶属路途,应与住所单元出入口、晚年人和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路途的人行道联通构成无障碍步行体系。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卫生间不该直接安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地上应选用防滑铺装,地上静摩擦系数(COF)不该小于0.6。厨房、卫生间、关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上的高差不该大于0.015米,并应以斜坡过渡。(记者王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