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敏感类项目详解
日期: 2024-07-04 作者: 新闻动态
境外投资又称对外投资、海外直接投资,英文简称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来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3.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来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4.受理后,如有需要,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将申请材料转到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委托评估。(非必须)
6.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核准决定,如有需要,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
7.核准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国家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核准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3.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4.受理后,如有需要,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将申请材料转到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委托评估。(非必须)
6.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核准决定,如有需要,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
7.核准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国家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核准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来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3.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来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5.备案通知书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