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抽查年年存在“平衡系数不合格”说明整改不力!
时间: 2024-04-03 20:59:43 | 作者: 载货电梯
产品介绍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条例》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深圳市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电梯载荷试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共抽查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00家,其中存在判定项(许可基本情况、人员基本条件)不合格的共18家,不合格率为18%。
主要不合格项目为:1.作业人员;2.技术人员;3.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原因多为被抽查单位提供的人员信息社保在线查验不符合要求、被抽查单位持相关学历(或等同学历)和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数量不符合许可要求。
2023年电梯生产单位监督抽查存在不符合判定项的电梯生产单位名单具体如下:
共抽查电梯1529台,合格电梯1495台,合格率为97.78%;不合格电梯34台(附件1),不合格率为2.22%。
2023年电梯载荷试验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超过30%的维保单位名单具体如下:
共抽查电梯4628台,合格电梯4608台,合格率为99.57%;不合格电梯20台(附件2),不合格率为0.43%。共抽查维保单位416家,合格413家,合格率为99.28%;不合格3家,不合格率为0.72%。
曳引式电梯发现不合格项目数共350项次,不合格率最高的重要项目分别是“应急照明”和“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自动扶梯发现不合格项目数共20项次,不合格率最高的重要项目分别是“梯级或者踏板缺失监测装置”和“梯级、踏板与围裙板之间的间隙”。
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电梯,我局已组织辖区局进行查封处理,确保设备复检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对电梯生产单位监督抽查存在判定项不合格的单位,我局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施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立案处罚。
对载荷试验、维保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电梯的维保单位,我局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条例》第八十条规定予以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