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菜电梯未办理登记立案调查!
日期: 2024-02-05 作者: 应急救援演练
杂物电梯俗称“传菜梯”“餐梯”,具有体积小、功能全、运送平稳、价格低等特点,普遍的应用于餐饮行业、食堂等运送饭菜。
2021年1月中旬,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定种类设备科执法人员依法对泰顺县域内餐饮行业开展特定种类设备现场检查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泰顺某火锅店厨房内的1台杂物电梯未办理使用登记,当事人现场没办法提供使用登记资料,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办理上述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
2021年3月2日,执法人员对上述特种设备进行复查,发现该特种设备处于通电状态,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资料,无法证明上述特种设备已经办理使用登记。因当事人涉嫌违反特种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泰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近期,泰顺县市场监管局以杂物电梯为检查重点,通过餐饮科数据比对、基层所实际走访,对全县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开展全方位的摸底排查。在检查中发现,除了上述的火锅店之外,仍有少数餐饮单位存在未注册登记、未监督检验、未设置安全注意事项、未设置警示标志等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违法行为,泰顺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截至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排查主体42家次检查杂物电梯24台次,发现风险隐患8处,立案1起,下达《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
下一步,泰顺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特定种类设备隐患整改,建立整改闭环台帐,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单位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坚决予以查处,对拒不整改单位,坚决予以关停,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杂物电梯虽然不能像住宅电梯一样载人,但和住宅电梯一样,是一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杂物电梯也要每年定期年检,并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做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定种类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定种类设备,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