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应急救援员简介
日期: 2024-04-22 作者: 应急救援演练
从事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受灾人员和公私财产救助, 组织自救、 互救及救援善后工作的人员。即当发生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时,首先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承担先期处置,组织和帮助遇险或受灾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活动的人员。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街道社区骨干、行政机关救灾系统工作人员;
街道、社区有关工作人员,从事群众性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应急保障等;
公共场所、银行、商场、医院、机场、地铁等乘务或服务人员,公交车驾驶员等群体;
2019年1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为应急救援员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应急管理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版)》。“应急救援员”(职业编码:3-02-03-08)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明,应急救援员是国家认可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效力高,权威度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国务院2019年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民政部《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要求(MZ/T013-2009)》规定社区、公共场所应配备“应急救援员”。
《国家防灾减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指出:“2020年每百万人口中拥有的专业抢险救援(灾)工作人员数量达到1000人左右”,按此目标,我国应急救援员缺口将超140万人。
应急救援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 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理论知识:主要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
按照有关政策,符合社保要求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申领1000-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