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毓睿: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的定义、区别以及和元宇宙的关系
日期: 2024-03-11 作者: 爱游戏体育平台靠谱官网
近日有个有关元宇宙的线上分享,有位名叫谢晓雪的听众提了一个我之前没思考过的问题:
当时我回答了一部分,但主要是讲的之间的联系,区别谈及较少。我答应经过研究后,给出一个相对完善的回复。下面先给出我个人的结论,这个结论更多放在区块链语境内的思考。希望抛砖引玉,欢迎有识之士批评指正,可通过公众号留言,或者)联系到我。
1、去中心化是构建区块链的底层网络结构(分布式账本、点对点),比特币所采用的技术被视为区块链1.0,就是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区块链除了去中心化这个性质之外,还有链式追加、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
2、去中介化是区块链应用的特点之一,或是说采取区块链技术,非常容易达到什么效果。一般是指去信任中介,例如价值的流转,可以不依靠SWIFT国际结算系统,甚至银行等金融中介。区块链应用还有别的特征,例如:防篡改、可溯源、可确权等。
3、理想的去中心化是不存在的,往往是中心化的信任依托,结合区块链背后的IT技术、算法或数学做为信任依托。比如
4、去中心化可以从底层往上逐层递进,比如IT基础设施的去中心化(如IPFS/Filecoin),再往上中间件的去中心化(如BigchainDB),应用的去中心化(如DTube),等等;此时,去中心化的概念就泛化了;尤其越往上走,越和去信任中介的含义接近了。
在2022年3月30日,新智元首期元宇宙论坛上,万向区块链董事长兼总经理肖风博士提到去中心化是可以“分层分级”的,如下图。
(Wikipedia):“去中心化(英语:Decentralization)是网络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形态和内容产生形态,是相对于“中心化”而言的新型网络内容生产过程。
相对于早期的互联网(Web 1.0)时代,Web 2.0内容不再是由专业网站或特定人群所产生,而是由权级平等的全体网民共同参与、共同创造的结果。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或创造原创的内容,共同生产信息 ” 。
去中心化早在区块链产生之前就有。其实自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去中心化的案例;与之相对于的是中心化方式编撰的《大英百科全书》。2012年3月,发行了244年的《大英百科全书》宣布停止发行纸质版,期间经历过1990年的12万册到1996年的4万册,再到2009年的8千册。如下是大约在2012年有网友做的一个对比统计,表格来自《新读图时代:大英百科全书v.s》。
截止2020年1月24日,英语已包含600万以上的文章。能够准确的看出无论是贡献者,还是文章数量,要高出一个以上的数量级,这就是去中心化、自组织的力量。《失控》曾详细阐述了去中心化、自组织,这本不晚于2010年12月就有中译本的书籍,有很多前瞻性的思考和预言,推荐乐生活与爱IT Plus微信公众号的朋友反复阅读。
我使用了百度限定日期(1994-01-01到2009-01-03之间)的方式去搜索“去中心化”的相关中文网页,除去那些网页标准时间有误,以及只是偶尔提及的,相关的网页较少,如下所示。
3、2008-12-17,《黄河:数字化如何改变传媒——聚焦数字化的四大力量》
主要阐述的是,围绕着Web2.0带来的去中心化的内容生产和消费方式,或者类似BT(BitTorrent)、Napster、电骡、迅雷等p2p(点对点)下载或文件共享的软件。
直到比特币和区块链横空出世,关于去中心化的讨论猛地增加了很多,主要是围绕着区块链,以及从区块链领域拓展出去的。
在2019年政治局集体学习之后,不少人认为区块链的春天到来,我撰写了“被误解的区块链”系列的3篇文章,其中第三篇专门讲述去中心化,下面摘取几处核心段落,供大家批评指正。
1、Decentralization翻译成“非中心化”,或者“多中心化”,可能更好一些。(2022-12-18备注,今年5月13日曾听到华裔科学家、世界数字化的经济论坛首席科学家徐崇伟教授有个新的提法:虚中心化,我觉得也不错)。
2、“弱中心化”或“半中心化”是必经之道:对于用户而言,他们并不关注特别新特别前瞻的技术,重要的是,能否沿用原来的使用习惯,至少不要改变太大,可不可靠、稳定,是否值得信任。
备注:我在2019年12月21日受邀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明光论坛启动仪式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院长分享的“天平链”证据区块链,让我认识到,在区块链落地的过程中,结合老百姓已然形成的,以政府的强信任为基础,再利用以数学或算法为信任依托的区块链技术,如不可篡改,可溯源,是让区块链应用更快落地的可能方式,甚至是唯一方式。全文参见扩展阅读的《被误解的区块链 (3) -关于去中心化的思考》
3、V神谈去中心化的摘要:“区块链是政治去中心化(没人控制区块链)、结构去中心化(没有基础设施性的中心失败点)的,但是在逻辑上是中心化的(有一个公认的状态,总系统行为就像一个计算机一样)。
另外,区块链还存在”不可能三角”的说法,是指无法同时满足扩展性、安全隐私性、去中心化这三项要求。在描述去中心化的基本性质时,提到:去中心化,不是不要中心,而是由节点来自由选择中心、自由决定中心。简单地说,中心化的意思,是中心决定节点。节点必须依赖中心,节点离开了中心就没办法生存。在去中心化系统中,任何人都是一个节点,任何人也都能成为一个中心。任何中心都不是永久的,而是阶段性的,任何中心对节点都不具有强制性。
看到这个词,脑海里面浮现几年前,几乎每个电梯都随处可见的,瓜子二手车广告以及孙红雷那句“没中间商赚差价,卖家多卖钱,买家少花钱” : )
“去中介化是指从供应链中去除经济学中的中介,或切断与交易或一系列交易相关的中间商。公司现在可以直接与客户打交道,例如利用互联网,而不是通过具有某种类型中介(例如分销商、批发商、经纪人或代理)的传统分销渠道。
去中介化可能会降低服务客户的总成本,并可能允许制造商增加利润率和/或降低价格。消费者发起的去中介化通常是市场透明度高的结果,因买家知道直接来自制造商的供应价格。买家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绕过中间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直接从制造商那里购买,并且支付更少。买家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从批发商那里购买。通常,企业对消费的人电子商务 (B2C) 公司充当买方和制造商之间的桥梁。
然而,制造商仍会产生分销成本,例如货物的物理运输、小单元包装、广告和客户帮助热线,其中部分或全部以前由中介承担。举例来说,一个典型的 B2C 供应链由四个或五个实体组成。这些是供应商、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和买方。
去中介化的历史。该术语最初于 1967 年应用于银行业;当消费者通过直接投资证券(政府和私人债券、保险公司、对冲基金、共同基金和股票)而不是将钱存入储蓄账户来避免银行的中介时,就会发生脱媒。
后来它被更广泛地应用于切断商业中的中间人,尽管金融意义仍然占主导地位。直到 1990 年代后期,它才被广泛普及。”
人类发展的历史,其实一直伴随着去中介化的过程。比如早先邮寄包裹,需要汇总到中国邮政,现在快递可以直接上门,有些同城加急的,不需要额外增加很多费用,可以直接送到目的地;打电话,需要呼叫转机,后来可以点对点通话;阅读报纸杂志需要去电话亭等地购买,现在直接上网浏览。戴尔的直销模式,苹果在全球各地的旗舰店、特斯拉、YouTube、Netflix、Expedia、自媒体、抖音快手、P2P和DeFi也可视为在不相同的领域的去中介化。
不过,我自己觉得,中介永远会存在,因为连接供和需,包括沟通、售后服务等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也需要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中介借助其专业性、权威性带来的信任背书,可以帮助人快速、便捷地获取自己所需的服务或物品。还有,有些中介换了一个面貌出现,就是如同当下的共享经济所呈现的,慢慢的变多以平台、算法的方式,例如淘宝、京东、Airbnb、滴滴打车,将更广泛的供给端和需求端连接起来。另外,世界上除了大众所需的服务,永远也存在着一些小众、高端的服务,在这些极细分的领域,作为中介仍能保持其重要的价值。
的中文网页我没找到去中介化的定义,但发现了类似的英文单词Disintermediation的定义,它所引用的图很形象(如下)。
“去中介化是指将经济学中的中介人从供应链中剔除,或在一笔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剔除中间人”。公司现在可以直接与客户打交道,例如利用互联网;而不是通过传统的分销渠道(比如分销商,批发商,经纪人或代理)。
去中介化可能会降低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总成本,并可能允许制造商提高利润率或降低价格。由消费者发起的去中介化往往是高市场透明度的结果,因买家直接从制造商那里知道供应价格。买家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绕过中间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直接从制造商那里购买,并支付更少的费用。买家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从批发商那里购买。通常,一家公司对消费的人的电子商务(B2C)公司充当了买家和制造商之间的桥梁。
然而,制造商仍将承担分销成本,如货物的实际运输、小单位包装、广告和客户求助热线,其中部分或全部以前本应由中介机构承担。举例说明,一个典型的B2C供应链由四到五个实体组成。这一些企业分别是供应商、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和买家”。”
2015年10月,经济学人的封面一语道破区块链的本质:信任的机器。区块链领域的去中介化,实际上的意思就是去信任中介的过程,也即去信任中介化。大家都知道,“化”是一个动词,表现了逐步推进,但尚未达到最终理想状态的动态之中;也许永远都达不到理想状态。怎么样才可以做到将部分的,原来依托于传统的机构的信任去掉呢,区块链的答案就是背后的技术甚至是数学来做信任背书,包括了全网同步的记录账本、链式追加(以实现不可篡改)、加密技术等等。下图右边的尼克·萨博(Nick Szabo)是智能合约之父,他曾说:区块链为交易提供了更高的信心,只需几秒钟或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交易。他们通过密码学和共识而不是信誉来实现这一点。换言之,作为“信任的机器”,它们将操作所需的信任(对人类/银行)降至最低。通过这样做,他们允许慢慢的变大的组织进行互动,而不需要人在中间。这就是说,区块链做为信任的机器,具有更强的社会可扩展性。
备注:智能合约是区块链的核心技术之一,这一概念是由Nick Szabo于1994年首次提出,被定义为“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后来在被誉为区块链2.0,也即V神带来的以太坊项目中发扬光大。
区块链带来的去中介化这一效果,已经在很多领域落地,跨境的价值转移以前需要走SWIFT这个信任中介,现在多了新的选择能够最终靠数字货币,如BTC、USDT等进行快速便捷、低成本的转移;还有DeFi领域中的Uniswap、Compound、Aave等。
众所周知,“‘十四五’数字化的经济发展规划明白准确地提出一个目标,把数字化的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贡献率,从7.8%提升到10%。
这个数字貌似不高,但如果算一笔细账的话,就会发现,其实数字化的经济的增幅超过60%,因为我国GDP的‘总盘子’是在持续不断的增加的。
2022年12月13日,商务部发文《数字化的经济成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引擎今年规模将达50.2万亿元》。2021年的数字是45.5万亿,超过10%的增幅;数字化的经济已成为中国推动经济稳步的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
目前看来,元宇宙是数字化的经济领域最重要,最有前景的赛道。那么元宇宙来临,会有何不一样呢?
去中介化在物理世界中,还是有很多障碍的,尤其是实际物品的加工、制造、运输、仓储、维护等等。但在数字世界,尤其是元宇宙这种数字新世界,会减少很多上述的束缚。
我曾在第四届中国新媒体发展年会效仿麦克卢汉: 媒介即讯息这一影响广泛的媒介观,提出了“观念即商品(创意、思想生成就是商品生产)、传播即分销、互动即迭代”的新观点。
这里需要重视的一点是,元宇宙里,传播即分销;因为数字作品的特殊性,物理世界的中间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重要性极大的降低,内容生产者和消费的人的距离慢慢的接近,老师和学生的界限,电影和游戏,观者和被观者(如元宇宙里主播、艺术家、戏剧演员等)的界限逐渐模糊。去中介化的趋势日益凸显,平台如何转变成共创者经济的提供方,设计生产者、消费者、传播者怎么样共同分利,将慢慢的变重要。相关联的内容在微信公众号乐生活与爱IT Plus的8月24日有阐述,《观念即商品、传播即分销、互动即迭代 元宇宙和新媒体》,这里不再赘述。
说个花絮,我在搜索尽可能早期的,包含“去中心化”的中文网页时,无意中发现了2007年《互联网空间与公共领域实践》,如下图:
里面4处提到“去中心化”。老实说,刚开始我看到的时候,想到的这里提到的互联网空间、BBS等,不正是Web 3.0的爱好者们批判的Web 2.0吗?但是,仔细一想,去中心化一直在路上,只要比以前有所进步,就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 以历史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公共领域概念, 构建出一个规范性理论。近来, 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被认为是抒发民意的最佳渠道, 其去中心化、实时性等特质, 弥补了传统媒介的不足和缺陷, 让人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媒介参与公共相对开放而平等的议题讨论。
传统的媒介技术由于受时空的限制, 直接、全面地参与对话有一定困难, 但是随着现代信息与通信科技(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的发展, 以及“计算机中介传播”(Computed- Mediated Communication) 或“网络中介传播”( Internet- Mediated Communication) 的兴起, 大幅度的提升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与数量, 信息的储存与处理的能力也得以增强,网络技术为人们沟通提供了更为直接、方便的途径,体现了民主沟通的原则与价值。网络技术所构建的互联网空间, 最重要的特点在于它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 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交往的界域。网络参与者可随时随地的进入互联网空间, 争取发言的机会。网际互动具有参与性、匿名性、平等性、自主性等特质, 彰显了互联网空间能成为理想的公共领域的潜质。
( 1)匿名性。互联网空间的特征充分保证了参与者的匿名权。网络技术的去中心化特征, 保障了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网民可以完全自主的选择并决定自己以何种方式、身份甚至容颜加入或退出哪些讨论组。
( 2)自主性。互联网空间中个体接受信息、表达意见都是自发自愿的。网络赋予了参与者相同的权力,使得在互联网空间中个体能够以去中心化的沟通方式呈现自主的对话。在互联网空间中很多类型的兴趣讨论板块或 BBS, 个体可以可畅所欲言满足自我表达的欲望, 同时他们的意见能得到即时的回应, 引起积极的争论。这种表达欲与即时得到反馈的机制, 使意见的表达形成了良性的循环。
正是在这种前提之下, 许多学者乐观地指出, 由于网络去中心化的特征, 在理论上可为民众提供讨论公共议题与相互沟通的无数渠道, 促使公民参与民主, 所以能扮演公共领域的角色。Bertman 和Weitzner( 1997) 就认为通过信息与通讯科技的计算机中介传播, 可实现哈贝马斯之“理想言谈的沟通情境”, 促成真正共识的达成。被视为法兰克福学派传人之一的 Kellner( 1998) 认为, 网络能拓展公民政治参与, 并创造崭新的公共领域。对网络民主抱持希望者相信, 它将取代受商业“污染”的传统媒体, 构筑一个公民自由平等参与的论坛。